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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儿 @ 2006-03-09 23:52

晚上看到《国富论》第五篇 第一章 第三节 论公共工程和公共机构的开支。其中谈到了股份制公司的问题。

股份制公司在斯密那个时代还是新生的事物,而它的效果似乎与今天的股份制公司相比完全不可同日而语。“要想股份公司董事们监视钱财用途像私人合伙公司的合伙人那样用意周到,那是很难做到的。有如富人的管家一样,他们往往只留意小节的问题,除非影响到主人的荣耀,一切微不足道的方面,就被置之不理了。这样,疏忽和浪费,常为股份公司业务经营上难以避免的弊病。”“股份公司没有取得专营的特权,成功的果然很少,即使取得了专营特权,成功的也不多见。”斯密甚至断言,股份公司只能够在四种业务上面盈利:“第一,银行业;第二,水火兵灾保险业;第三,建修通航河道或运河;第四,蓄引清水,以供城市。”

很显然,斯密所提出的事业都是类似公益性质的事业,事实上,他也就是把股份制公司作为与我们今天国内的公有制企业类似的事物来看待的。可是,虽然在斯密的时代,股份制企业并不成功,但是在当今,无数的股份制企业成功了。那么虽然如今中国的国有企业并不成功,但是是否就表示不进行所有制更迭,中国的企业就没有出路呢?对于国有制企业面临的问题,我有一点小的看法。

一、法规的重要性。斯密认为,成功的股份制企业都依赖于好的规章制订,“必须使其事业的经营能定出严密的规则及方法”。中国企业的问题,更大程度上究竟是产权问题,还是因为企业的负责人在企业运作上面的随意性呢?如果加强对于企业内部规章的制订,那么是否能够较为有效的解决国有企业的腐败问题等现象呢?

二、国有企业正常的退出机制:其实私人企业并非完美的企业,有一百个成功的企业,也会有一千个倒闭的企业。相比私人企业不断的有旧公司破产和新公司注册,国企更大程度上的问题可能在于“输不起”。其实企业失败是正常的,但是由于国有企业的产权属于国家,因此当一个国有企业破产之后,会被当成是国家实实在在的损失。事实上,对于国有企业和私人企业要一视同仁,对于落后的行业,既然允许两种企业同样竞争,就要允许两种企业都有失败。事实上正如个人收入的固定部分会被用来投资一样,国家也可以把部分国家收入拿来投入到新的,有竞争力的产业,要有战略的眼光发展国企,才能使国有企业整体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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